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洞头区供销合作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协调。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王锡主任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安排与要求,积极相互配合,依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提供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内容。

(二)健全体制机制,做好信息公开。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制定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台账。二是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区供销社工作实际情况,主要重点公开内容为:上级和本级层面政策解读,包括“三农”惠民政策的解读及群众关心的热点;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领导动态等。

(三)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渠道。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和网站功能,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同时以温州农合联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为农服务信息的新动态,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农业政策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够精准。部分信息更新存在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培训力度与创新意识不足。日常工作中,参与人数有限,对政策法律层面了解缺乏深度,区供销社自我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较少,内容不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区农合联日常专项经费15.3万元、区农资公司兽药补贴12万元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洞头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供销合作社单位联系(电0577-6338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