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供电服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17年度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至止。
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我公司紧紧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 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并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供电公司高度重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公司供电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公开内容及相关流程等基本内容,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规范工作管理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严格公开时限,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严格遵守区府办公文类信息公开情况定期报备制度,并按要求做好网站公开目录梳理等相关工作,确保高效公开信息,方便群众“一站式”查阅。
(三)拓宽公开渠道
为了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渠道,我公司除了通过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外,还利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各供电营业厅、便民一体机、便民手册、电视走字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供电企业信息,努力提高供电服务工作透明度,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快捷、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公告62条,其中计划检修停电通知35条、其他信息27条。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网站内容维护,并通过各供电营业厅、广播电视台、洞头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提前发布停电通知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并对外公布了投诉咨询电话、监督渠道、办理机构等,确保各渠道的畅通。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公司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公司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公司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在某些方面上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例如公司对外发布的计划检修停电通知均能提前7天进行发布,但公开的其他信息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等。下阶段,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各供电营业厅、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