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审查程序、强化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需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科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核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实现防雷设计审核承诺制改革,将防雷行政许可列入投资3.0平台,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目前已将雷电灾害鉴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变更)列入其中,实现浙江政务网和浙里办同标准受理、办理;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平台应用率100%,掌上执法检查率100%。完成本年度“双随机”所有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增加3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增加3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方面上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与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手紧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联系(电话:0577-5672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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