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审查程序、强化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需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科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核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实现防雷设计审核承诺制改革,将防雷行政许可列入投资3.0平台,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目前已将雷电灾害鉴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变更)列入其中,实现浙江政务网和浙里办同标准受理、办理;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平台应用率100%,掌上执法检查率100%。完成本年度“双随机”所有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增加3个 | 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增加3个 | 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方面上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与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手紧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联系(电话:0577-5672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