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门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中国·洞头(http://www.dongtou.gov.cn)和大门镇政府网站公布,联系电话: 0577- 63458205。
一、概述
大门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大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党委委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结合《温州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洞头县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洞委办〔2011〕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大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我镇主要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公开指南、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重点领域、年度公报等7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等内容。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5年,我镇在中国·洞头和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镇)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3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5年在中国·洞头和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镇)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262条,各类工作信息401条。
3.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在村居公开栏公开“四张清单一张网”相关信息,特别是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在“机构信息”中重点对大门镇情况(25个行政村)和镇政府下设的10个职能办公室(党政办、经济发展办、政策协调局、社会事务办、计划生育办公室、村镇办、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管中心、人武部、社会综合管理大队)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三是在“工作信息”中就经济发展、城镇建设、文化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了大门镇招投标公示、公告,“三公经费”等信息;四是在“人事信息”中公开了现任大门镇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
(二)公开形式。
我镇信息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公开资料、公开栏、其他等7类公开形式进行公开。但我镇主要采取了单位网站、新闻媒体和公开栏3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其中门户网站475条,市县各大新闻媒体453条,公开栏26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镇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大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4名,相关工作人员11名,共计17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
(二)经费情况。
1.2015年,我镇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经费共计2.3万元,其中包括用于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硬件的费用0.5万元及网站建设更新和培训费用1.8万元。
2.我镇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6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关注行政诉讼和依申请公开。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大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1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6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单位负责人:金威华 | 审核人:童艳艳 | 填报人:庄应鹏 |
联系电话: | 63458071 | 填报日期:201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