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洞头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工作的通知》(洞政办发〔2018〕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洞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八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tou.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洞头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56号,电话:0577-63482304,传真:0577-63486725)。

一、概述

2017年,洞头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目录、拓宽服务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健全工作制度。及时调整了洞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洞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保了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同时,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

(二)规范公开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洞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更新了洞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6个目录共9项公开内容,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

(三)拓宽服务渠道。助力“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众公布信访公共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达到“最多投一次”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2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包括:工作信息类信息10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1条,重点领域2条,年度公报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3月29日,在洞头政府网站公开洞头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9月2日,在洞头政府网站公开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信访动态类信息内容较少,不够丰富;三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便捷、有效获取信息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区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理解《条例》并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洞头区信访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