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员业务工作。完善了政务公开审核工作,需公开的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核、审批程序,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二)突出重点,依法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更新组织机构及领导成员情况信息,每月按时公布区级领导值守接访安排,为群众来访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公开,规范资金使用、监督。
(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严格把控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区有关专题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不多,公开形式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较少;三是动态类信息公开内容偏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信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学习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提供干部参与培训学习的机会,切实提高承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信访工作专项经费、驻京信访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以上为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电话:0577-6348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