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工商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洞头县工商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在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洞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进行公开。

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牵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具体人员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3年,新出台了《洞头县工商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洞头县工商局“微工商”政务平台系统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新平台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督查指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三)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将公文类信息目录按季度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以此监督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专人定期公开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管理,严防涉密信息公开,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32条,网上公开数332条。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工商局外网首页设置了政务动态、优秀企业公示、食品检测公示、格式条款公示、消费指导、消费警示、维权案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和食品安全始业教育平台等模块,有效地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2013年,我局在新浪网、腾讯网开通了“@洞头工商”官方微博并通过实名认证,及时公开工商信息,微博粉丝数与关注量不断增加。开通“洞头工商微信工作群”,根据各科室职责分工,建立工商登记、消费维权、品牌指导、信用指导等微信工作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信息报送和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深度还不够,质量有待提高。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措施需进一步细化。

2014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特别强化新兴媒体的运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 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制度措施,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八、附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32

其中: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332

      2.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6.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7.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8.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9.教育信息公开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4.5

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