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和《办法》及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使全体干部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中心领导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三)严格审核,及时公开发布。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四)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直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僵尸”和“睡眠”现象,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各类信息按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整体质量不够高,可读性和参考价值不够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0条。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件(均为会办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338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