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中心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其中公开内容涉及人事任免、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存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针对性、时效性不强等问题,针对上述现象我中心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更加注重公开实效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336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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