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审管办(公共资源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01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洞头县审管(公共资源)办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在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一、工作概况
    2013年,我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审查程序、强化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认真落实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整理并发布有关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管理,以标密文件、敏感性信息为搜寻对象,及时进行检查。对信息录入口径错误、录入不规范等进行及时纠正。
    (三)创新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实行“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八公开”办事制度以及“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企业多次往返中心,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单位网站、宣传册、触摸屏、告示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信息。另外,我办还设立了洞头县审管办-资管办、洞头县审管资管办纪检组两个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展示审管、纪检工作信息动态。尝试通过微博互动了解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办主动公开信息19841条,其中公开许可类项目306项,非许可类项目183项,通知公告9条、行政审批事项19199条、招投标公告1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未发生任何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接到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信息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等。下一阶段,我办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多途径、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洞头县审管办(公共资源办)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