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6

洞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洞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2013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将在2014<2月无31日>日前通过洞头县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布,洞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483425。

2013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内容进一步规范、时效进一步提高、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调整组织机构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方海荣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学习教育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利用机关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并多次在工作例会上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度,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服务、管理、保障等职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条数14条,其中人事信息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7%;工作信息7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50%,公文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43%。发布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数0条,占总发布信息的0%。重点公开内容为机构信息、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事项。

    (二)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报告。

  (三)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收费。

(四)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3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共1020元,其中完善政务公开设施设备费用0元,资料印刷费用102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公开机制不健全。为此,2014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洞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一年二月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4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3

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