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洞头县供电公司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04-0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国网洞头县供电公司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在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一、总体工作概况

根据《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我公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审查程序,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提前发布停电通知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并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管。

(一)完善公开机制。为了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公司成立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网上的公开工作。强化督办和考核,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公开时限,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为了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渠道,我公司除了通过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外,还利用营业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手册、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供电企业信息,努力提高供电服务工作透明度,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快捷、方便。

(三)严格审查程序。为了正确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我公司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形成了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69条,其中通知公告58条、相关部门信息公开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未发生任何收费行为。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公司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够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