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5年度洞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在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洞头区教育局门户网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洞头区教育局根据教育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洞政办发〔2014〕41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教育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洞头教育局积极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2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2015年度,洞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204条,其中通知公告93条、人事任免信息21条,工作动态信息88条,计划总结2条。 

(二)洞头区教育局主动、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洞头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以便于群众了解、查询、监督。截至2015年12月30日,洞头教育局共公布权力清单五类28项,责任清单11条。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类别包括教育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工作计划与总结;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招聘、招考、招生情况;政务公开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教育工作检查、动态以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教育局网站开辟专栏,并加强管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门户网站、区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的科学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洞头区教育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继续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洞头区教育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做好招生入学、民生实事工程、教师招聘、财政经费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全面提高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

八、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

(二)2015年洞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洞头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