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霓屿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1

洞头区霓屿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区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办发〔2016〕2号)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洞头区霓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在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洞头区霓屿街道门户网进行公开。

一、基本情况

2015年,霓屿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一是规范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新梳理完善,确定了8个目录共19项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发布信息。按照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按时向区府办上报有关情况。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查指导机制,由专门人员及时跟踪各科室、直属单位更新情况,分不同工作性质进行督促和反馈。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健全民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受理、办理、答复环节。四是严格保密审查。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标密文件上传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33条,其中街道本级政策文件41条、工作动态92条,微信公众号92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未接到社会关切相关情况,没有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霓屿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未发生任何收费行为。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霓屿街道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布时效性、信息内容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加强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四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街道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挥微信微博、霓屿咨情等载体,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办事处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