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通知》(洞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提高服务效率,使公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区的最新综合行政执法动态。
在公开内容上,2016年度我局在洞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综合行政执法动态,主要内容涉及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总结计划等多个方面。在重点领域方面,主要是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逐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公开的比例。截自12月底累计已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74条。
在公开形式上,一是不断充实和完善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网站,及时准确地更新信息,丰富栏目内容,多形式、多方位的公布政务信息。二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录入公开办事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经费等工作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卫保洁管理等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思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不懈地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二)目标任务
结合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三)具体举措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加强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等,确保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业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四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的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6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7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郑灵巧 | 审核人:钱海山 | 填报人:林思茹 |
联系电话:56727524 | 填报日期:2017.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