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7年度洞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在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洞头区教育局根据教育工作实际,结合《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7〕72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新媒体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教育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洞头教育局积极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9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条。2017年度,洞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589条,其中政府信息196条,工作动态信息83条,政策解读4条,公告告示11条,微信公开信息261条,官方微博34条。 

(二)洞头区教育局主动、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洞头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以便于群众了解、查询、监督。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类别包括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局的领导成员、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制定和解读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中、高考相关政策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幼儿园、小学、初中划片工作程序、内容和结果,随迁子女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等关注度高的政策进行了多载体多层次的解读。干部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等相关信息;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区政府门户网站、“洞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的科学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洞头区教育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职能科室之间的配合有待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三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人数不足。四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是很熟悉,存在是否需要公开模糊性。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洞头区教育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做好招生入学、民生实事工程、教师招聘、财政经费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全面提高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三是加派人手,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力量;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八、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17年洞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