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洞政办发〔2014〕41号)文件要求,立足实际,健全工作机制,真抓实干,拓宽公开渠道,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提高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单位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是注重制度落实。以《条例》为基本依据,严把审查关口。一是严格落实预先审查制度,严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关口,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一方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另一方面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是体现民生重点。注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整理,广泛公开,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7年,我局涉及就业、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占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总量达50以上。

二、公开情况

(一)积极参与“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依照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的要求,完成责任清单的梳理,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录入公布,共计事项84个主项,178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6个主项,18个子项;行政处罚38个主项;行政强制1个主项;行政强制1个主项;行政给付5个主项,32个子项;行政确认10个主项,33个子项;其他行政权力6个主项,11个子项;公共服务17个主项44个子项。列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指导目录的为40个主项,135个子项,其中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为36个主项,131个子项(包含行政许可6个主项,18个子项;行政给付5个主项,32个子项;行政确认7个主项,30个子项;其他行政权力4个主项,9个子项;公共服务15个主项,42个子项),分别占比90%和9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197条。(下半年,因局网站关停,部分信息未纳入统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文件、公文类文件、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务微博及其他途径。

(五)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积极组织区内68家企业参与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主动采集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497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实训、资金扶持、职业推荐等免费政策咨询服务1268人次。积极做好社会保障民生工作,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共发布信息80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7年未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2017年通过微信发布112期,共39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继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进展方面略有迟缓,信息公开成效和监督机制还有待加强。

八、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内外联系沟通。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得到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人力社保局官方微信之间的联系,加快信息传递。

三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进程。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以上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邮编:325700,联系电话:63482359)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