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新城二期行政服务中心3楼洞头区国土资源局,电话:0577-6347979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理念,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

(一)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信息公开方案,由“一把手”直接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负责,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查,监察室负责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规章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我局以中国·洞头信息公开站点和洞头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为两个主渠道,开设阳光规划、阳光征收、阳关矿政、阳光执法、土地供应等专栏,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遵循 “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在局门户网站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土地征收、土地公告等情况。对专栏信息进行自查,并对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2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不动产登记公告835条,其他公告14条、地质环境10条、执法监察7条、专题专栏62条、发展规划5条,提供群众表格下载10条。

10月份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所属的部门政府网站(网址:http://gt.dongtou.gov.cn/)予以关停下线。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相关政务公开内容迁移至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栏目,互动回应类栏目迁移至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办事服务类栏目迁移至温州市洞头区一站导引系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依程序办理答复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件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各科室业务工作重,提供的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姚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规范性。

2.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急剧上升,处置难度较大。加大对历史问题的自查力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早预判,提前谋划。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