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网、洞头区阳光工程网、洞头区新闻网、洞头区科技局网站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公布,联系电话0577-5938729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温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区科技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有效推进了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调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让政务公开工作在各科室得到落实开展。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一是启用新版“洞头区信息公开站点”方便网站管理,有利于推进互联网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服务能力。二是调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增减目录,积极配合区电子政务办完成对信息公开平台的、省电子政务网的维护、调整和对接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2018年区科技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1次。积极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一是通过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网、洞头区阳光工程网、洞头区新闻网、洞头区科技局网站点和党政务公开栏等。二是做好新版“信息公开站点”的梳理及维护,及时更新添加栏目内容。2018度我局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400余次,电话咨询800余次。三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科技工作。四是组织采编科技信息上报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科技信息。
(二)信息发布数量。2018年度,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及区级以上科技系统网站发布公开各类工作信息新闻33条。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按规定时间在科技局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了《洞头区科技局2018年部门预算》、《关于下达2018年度区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二是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公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洞头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补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通知》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检查、验收、公示等信息20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增强了科技管理透明度。
三是“最多跑一次”公开情况。根据单位原有权力清单和公开服务事项中的实际内容并结合科技行政审批服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已全面实现7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实现审批一次性办结。其中办件量较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创新券推广应用”2个事项可进行网上办理,已实现零次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2018年度也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服务质量效率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开拓创新精神有待提升。2019年,我们将按区政务公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科技管理与项目经费等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
(二)做到及时更新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基本目录及时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方面信息,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主动公开与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事务,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点,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新媒体组织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官方微博的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微博相关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实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科技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结合机关干部会、工作例会等有利时机,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府政策文件。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态势良好。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请见附表。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26日
(单位/盖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曹其忠 审核人:侯文慧 填报人:曾艳玲 | ||
联系电话:59387297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