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 文件 |
温州市洞头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洞财办〔2019〕5号
局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国资办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为切入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组织建设
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和科室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有人抓,工作不脱节,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发布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组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主体、步骤和形式。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工作中,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了健全有效的信息公开体系。
(二)更新网站载体,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
2018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迎来了一次较大的改版,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改版相关工作,完善公开栏目设置,并始终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我局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与公开能力,多种形式齐头并进,针对不同的信息公开平台做出相应的个性化调整,为公众的信息查询与阅读提供便利,保证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调重点,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促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下达2018年度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的通知》和《关于温州市洞头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执行及财务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公告》、《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执行及财务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58条。按内容分,财政资金信息公开93条,政策文件6条,公告公示31条,人事任免5条,规划计划2条,公共服务9条,国资监管3条,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指南、公共资源交易、年度公报各1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3条。
三、其他情况
2018年,未发生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舆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1例,已按规定时限办理,申请公开的文件属于已公开范围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有力、有效的推进,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及时性有待提高。公开的主观性较强,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比较缓慢,深度和广度不够,内容不够具体,敏感信息公开不足,过程性信息较少,时效性不强。
二是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监督机构和责任追究机制,虽有开展考核评分制度,但对于不公开、少公开等问题没有强制性的措施。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坚持“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扩大范围、夯实基础”的总体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程序,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
二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查找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完善、清理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基础性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在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的前提下,对各项信息栏目做到及时全面更新,做好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尤其是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时限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未及时公开的部门发出提醒,保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 政府
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单位负责人:黄建敏 审核人:郭斌 填报人:金圣策 | ||
联系电话:63387936 填报日期:2019.1.2 |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