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住建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上传和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群众关切事项”、“优化政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重点落实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公租房公示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及流程、期限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增10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0

增16

2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215

2

行政强制

0

增5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54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严格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危房改造、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安全质量监督、干部人事等信息公开,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强化科室(单位)信息化制度建设,实行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3条,涉及住房保障、住房改革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下一步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将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6338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