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减排、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深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指导监督,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抓组织领导,促提高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工作开展、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布署,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抓工作制度,促明确目标。确立通过优化和完善政务环境,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思想观念、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优化环境的工作目标。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突出以人为本,借鉴其他各单位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规范化做好本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三)抓政务公开,促依法行政。通过实施政务公开,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极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发展,收到显著效果。

(四)抓工作效率,促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抓好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坚持以便捷、快速、高效的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我们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业务水平,积极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普法学习,推动和促进全员争先创优、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队伍的执法水平,促进了公开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增3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减2

    4

    行政强制

    2

    减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69265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它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入细化内容,丰富完善载体。

    (二)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2019年财政预算及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生态环境洞头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