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涉及“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情况;信用建设信息;粮食市场购销存情况及价格监测信息;价格收费信息;能源节能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人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不够到位,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创新不够,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不够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发展改革方面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提高网上信息公开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通过对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将需要上传的文件、内容,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在区政府门户上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36条,其中政策文件13条,重大决策5条,计划总结4条,财政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清单1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83条,信用洞头10条,“十四五”规划1条,其他信息2条。一年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本年度我局新增重大建设项目、信用洞头栏目以及“十四五”规划专题网站。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3378)。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