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洞头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务服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质量,营造阳光透明政务服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431条,发布于洞头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涉及部门动态、人事公告、公共资源交易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2021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发布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各类通知公告、补充公告、答疑事项等。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功能,开通咨询投诉专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扩大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由分管领导带头扎实落实本中心信息公开总体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精准负责信息动态、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内容的公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落实,持续提升中心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信息公开及时率和专业度不够,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强队伍,提升优化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宣传,强化咨询投诉热线答疑解惑及接受监督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59386879)。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