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73件,涉及为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人事信息、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信用洞头等各种类型。2023年度本单位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2023年度本单位行政许可处理决定7次,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产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共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并未收到书面、网络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改系统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为公正、便民、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网站集约化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公开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整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区政府政务督查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不够到位,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深度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衔接业务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数据更具“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