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主线,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招聘考录等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15条,其中招聘考录信息264条,就业服务181条,通知公告10条,其他人社工作类信息60条,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计划总结、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方面。同时,“洞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96条,聚焦群众需求,深化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循对外发布“供稿人—采编人—审核人”的依次审核顺序,守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关”。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精细划分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切身相关的信息,守好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洞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信息动态,开设“微人社”“政策解读”“招聘考录”三大专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人社业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考核工作,及时整改主动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信息更新维护。坚持上网审批制度,明确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形成职责清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及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关心的社保、就业等人社政策解读形式仍不够生动形象。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不足。负责人员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欠缺,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对此,区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洞头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共富大篷车”系列活动,采用文字、图文结合、视频宣传等形式,将政策红利送到群众身边。同时,依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员招录等信息发布,积极开展政务网站与微信公众平台联动宣传,大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全面自查短板,及时改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度,区人力社保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7-63489456)。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