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切实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回应质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60条,发布于洞头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涉及部门动态、人事公告、公共资源交易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全年累计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了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版块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确保网站发布权威、公开及时和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针对自查问题,今后,一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59386879)。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