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大门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对外窗口等三公开信息及其他政务信息共计25条,本年度累计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单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及能力,优化完善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严格做到及时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并及时作出说明。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

(五)监督保障方面。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纪委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大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数量仍然偏少,部分领域内容缺失二是信息公开宣传面不够广,仍有群众不能及时知晓;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针对以上问题,将做好以下几点整改: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关键在人,需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应对时代和群众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全年预算等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7-6345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