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洞头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工作信息、机构信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上每年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明细。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公开城市管理、监管执法、行政审批、计划总结等领域内容133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答复件2件、政协提案答复件2件;公开《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目前仍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加大业务培训,及时完成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主动完善我城市管理领域和综合执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定期更新栏目结构和信息内容,并根据区政务公开随机督查情况,及时落实公开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0

1

5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大部分工作动态通过“百岛洞头”APP予以公开,通过工作动态栏目进行公开的信息间隔时间长改进措施: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使用专栏同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672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