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主动公开对标提质。对标对表洞头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要点,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高质量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标增效。认真维护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标准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三是做好重要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执行情况。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发布。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加以解读。五是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及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并及时规范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严格进行审核校对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正确、有效。对重要文件采取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反馈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日常平台监管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平台,做好已建栏目运维,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紧盯考核要求,主动接受上级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及时落实整改要求。认真答复各类渠道留言,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态。2023年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需更规范;三是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定期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招商宣传渠道,通过各类新媒体让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招商、了解招商、支持招商,努力形成招商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336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