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光华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彭志祥 |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腾西路199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10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 年初数(万元) | 522.82 | 期末数(万元) | 508.86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任务(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05MB1M87945R | 举办单位 |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光华学校创办于2022年9月,位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占地90.3亩,地上建筑面积458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63平方米,可容纳学生2000名。教学设备按省一类标准配备,拥有400米标准塑胶操场和标准PU灯光篮球场;配有舞蹈室、形体训练室、心理咨询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室内游泳馆等功能室,设施齐全先进。2024下半年,因海经区的教育资源调整,本校在校学生全部转移到“瓯江口实验学校”上学,教师遣散,本学校拟撤销,现已进入清算注销阶段。2025年学校现有0个教学班,学生0人,在岗教职工2人,其中专任教师0人。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根据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洞编〔2024〕10号文件:“撤销原区教育局下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温州市洞头区光华学校。区光华学校原有学生全部转入区瓯江口实验学校就读”的要求,学校在海经区社会事务局等部门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顺利地迁转了全部在册学生,安排到新学校就读;在转校初期,部分家长担心学生转到新学校,对新教师、新校园环境顾虑很多,群众的思想情绪很大。学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同时,对部分被遣散教职员工一时工作还没着落时,积极联络各有关单位,推荐介绍,解决了部分教职员工的工作问题,做好遣散后的社会稳定工作。2025年下半年,学校进入解散清算阶段后,工作逐步转到相关的清算解散方面上。具体表现在:1、成立《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光华学校机构注销工作小组》,领导清算工作,办理清算、注销等相关手续。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于2025年8月12日,由洞头区教育局牵头,以温州洞头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洞头区教育局计财科、洞头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海经区社会事务局教卫科、洞头区瓯江口光华学校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注销工作小组。学校方面着手开展清算的前期工作。2、在2025年下半年,针对前期遗留下来部分缺少相关资料或手续不齐尚未入账的财务报销事项,进行了甄别分类,补足资料,分几个批次送交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复核审核,使得符合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并予以入账。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打好基础。3、在清算小组确定落实了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后,于11月份主动对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凭证账册等资料。现在已开展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相关清算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中。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由于政府部门校网调整而使得学校停办,当时部分协议尚未到期,包括单方地对员工遣散产生的补偿费用需要客观地对待,该由学校承担或政府承担的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客观地对待处理。 |
| 四、下一步打算 | 完成清算工作,办理注销手续,解散学校。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6月7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