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字体:[ ]
单位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法定代表人张仁锁
住所  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345号桥隧大楼
开办资金(万元)238.00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238期末数(万元)238
宗旨和业务范围洞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洞头区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322470650796A举办单位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上级部门的统筹指导下,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核心职能,聚焦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日常巡查与专项治理,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交通运输安全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基础,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依托区大数据中心监控资源,精准研判超限车辆运行轨迹,强化重点区域布控与错时执法。联合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跨部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针对辖区特大跨海桥梁密集、保护任务繁重等实际,采取上门宣传等形式,利用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形式,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推动“柔性执法”落地见效,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路桥梁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2.扎实推进道路运政领域整治。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密度,强化重点路段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聚焦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严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服务品质提升,精准打击无证网约车、非法营运车辆和旅游客车,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客货运输市场良好秩序。3.持续强化水上交通执法监管。加强与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采取联合执法与突击巡航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非法砂石运输、“三无”船舶、涉海走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海上巡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同步推进航道清障工作,及时清理碍航物,改善通航环境。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4次,有效维护辖区水域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加大航道巡航力度(34航次),开展航道清障6次,清理障碍物94处。(二)取得主要效益2025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共办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6件,处罚金额554368元。包括超限超载案件42件、罚款金额381368元(其中现场超限16件、罚款金额204015元,非现场执法案件26件、罚款金额177353元),公路安全保护案件1件、罚款金额5000元,道路运输案件50件、罚款金额123000元,交通工程类案件3件、罚款金额450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仍有短板。当前交通执法人员结构老化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执法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有待加强,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执法效能的提升。2.行业治理面临多重现实困难。货运领域违法手段不断翻新,部分运输企业和车主通过“盯梢”等方式规避执法检查,增加了路面管控难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对象分散、作业情况复杂。非法营运查处过程中,调查取证难度大,同时航道、锚地与传统渔业养殖作业区存在交叉重叠,相关边界较为模糊,给执法工作带来阻碍。
四、下一步打算(一)开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开展交通执法工作各类业务培训,推动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努力打造一支真正素质过硬的规范化交通执法队伍。(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危险品货物运输等违法行动,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加大航道和水上运输监管力度,加强航道巡查,保持辖区水上交通良好安全形势,努力营造良好水上交通秩序。(三)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办案水平。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5年03月14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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