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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评定餐饮行业价格诚信单位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07-06 16:52:55 来源: [打印] [关闭]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价〔20101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评定餐饮行业价格诚信单位的通知

 

各餐饮行业经营单位:

为推进我县餐饮行业价格诚信建设,维护餐饮行业良好的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在2009年度开展了餐饮行业价格诚信经营单位评选活动,经评比决定:

温州海逸酒店、东方罗马假日酒店、金田大酒店、洞头渔家海鲜楼、东屏半屏山渔家楼等5家餐饮单位为我县餐饮行业价格诚信单位。

    希望被评定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价格诚信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全县餐饮行业积极投入到价格诚信建设中,为共同营造市场价格秩序和服务环境,促进洞头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地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日

 

抄送:县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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