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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基层基础年”活动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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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委(通知) 洞委发〔2010〕9号 中共洞头县委 洞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基层基础年”活动2010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基层基础年”活动2010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洞头县委 洞头县人民政府 “基层基础年”活动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县“基层基础年”活动承前启后、纵深推进的关键年。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现就2010年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面向基层组织、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的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深化三色服务、三层接访、三调联动、三级联创“四个三”工作机制,使我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稳定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切实保障。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2、加强村(居)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居)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保障、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管理机制,提高村(居)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作能力。 3、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下半年,各乡镇选择1至3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按照“正职两备、副职一备”的要求,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培养计划。把大学生村官作为村居“两委”班子后备力量进行培养,积极为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创造条件。 4、开展农村基层组织示范村创建和薄弱村整治。分别按照10%的比例,开展示范村创建和薄弱村整治,树立一批先进示范典型,集中解决一批后进村的突出问题,巩固后进村整治成果。在条件成熟的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第六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作用,继续深入实施“三级联创”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实行县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联系村居制度。 5、做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重视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挥远程教育系统的网络优势,突出抓好“远教广场”。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党内温馨工程,发挥党内关爱基金和党员服务中心作用。 6、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落实。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测评制度和乡镇党委一年两次党建研究、考核、督查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二)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服务,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7、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以“三色服务”为主抓手,拓展职责功能,提升服务品质,全力解决基层困难,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开展民情集中大走访活动,对收集的问题分绿色、橙色、红色三种民情类型,由网格、村、乡镇三级处理解决。进一步健全全县信息采集、处置、反馈、考核机制,促进部门、乡镇职能转变和服务延伸。 8、完善居委会管理体制。建立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开好社区民情恳谈会,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鼓励和支持投资兴办各类社区便民商业服务。 9、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作用。驻社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或优惠对居民开放内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休闲娱乐等便民设施;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在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社区的作用。 10、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县、镇、社区三级志愿者组织网络。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服务站,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县民政局、文体局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各乡镇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1、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按标准配强配齐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完善“五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完成“两所一庭一中心”(办公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政法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创建“模范五好法庭”活动、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实施“综治八大员”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 12、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综治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向末端延伸。开展政法领导干部联村活动,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警务进村居、进社区,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有针对性的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帮教措施。实施居住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治安和消防责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13、强化精品示范和乱点整治。以创建“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单位”等为基本载体,建设一批平安示范点。继续开展“零发案村居”竞赛活动,查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行专项打击和挂牌整治。 14、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健全人民调解财政补助和计件奖励的“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形成诉调联动、警调联动、访调联动的“三调联动”机制。 15、落实基层信访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点题接访、预约接访、上门接访“三层接访”机制,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和信访“导访”制度,乡镇信访工作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开展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四)把握民生重点,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1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各村(居)根据要求需确定一名经专业培训的村(居)干部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置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子科目,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村(居)民的安全生产技能。 17、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系统,畅通灾害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渠道,增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实施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18、办好公共卫生事业。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服务工作规范化。按照“一达标、三配套”标准,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队伍结构和工作条件。落实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加强卫生防疫和保健服务。 1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20、加大保障力度。调整县“基层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县委组织部,张海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于3月15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表彰奖励、村居办公场所建设补助和日常经费。 21、实行分类考核。根据洞基层基础办(2010)1号文件的要求,对村居进行等级核定,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分别在 22、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基层基础年”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