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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报名事项的补充通知(二)
发表时间: 2009-07-02 16:27:09 来源: [打印] [关闭]
  

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报名事项的补充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需求,经研究,对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报考条件作适当调整,即将原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符合以下条件且为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修改为“符合以下条件且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在洞头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0973日,同时将原报名时间顺延1天(到73日止)。

 

 

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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