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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表时间: 2007-12-25 17:32:52 来源: [打印] [关闭]
  

 

洞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状况

(一)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1、人口自然变动

十五期间,我们紧紧围绕十五人口发展规划,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人口自然变动完全控制在规划之内,2005年底,我县总人口12.36万。

 2、计划生育率水平

2001年至2005年五年间,计划生育率平均达93%以上,2005年计划生育率为97.06%

3、人口自然增长率

五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2005年底出生率为10.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8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表一:洞头县“十五”人口规划分年度完成情况

年份

总人口

出生率(‰)

自增率(‰)

计划生育率(%

2001

 125547

 9.86

3.93

98.55

2002

 124463

 9.68

3.62

 98.26

2003

 123890

 12.48

5.91

79.81

2004

 123219

 11.19

5.31

 97.47

2005

 123632

 10.48

4.39

 97.06

 

(二)主要成绩

“十五”时期,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海岛实际,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全县党政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5年来保持全市先进县行列。(2001年度被评为市级计划生育先进县,2003年、2005年分别获得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和先进奖,2005年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县,2005年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1、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十五”期间人口和计生工作阵地建设不断得到强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进一步得到巩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乡镇计生专干和计生服务站机构稳定,工作人员基本到位。进一步落实了村级干部计生岗位责任制,确保基层计生工作“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

2、宣教工作不断深化。

十五期间,围绕生育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县、乡有线电视、广播、人口学校、计生墙报、计生专栏、移动短信等宣传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做好计划生育节日宣传、加大氛围宣传,加强面对面教育,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当中,宣教工作不断深化,有力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3、优质服务不断扩展。

十五期间,我们逐步完善以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为龙头,以乡镇计生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并通过服务网络,全面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避孕工作,并加强随访活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扩展。

4、依法行政不断落实。

“十五”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计划生育工作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做好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县乡两级实行有关计生政策、生育审批、奖惩、办事程序等一系列计生政务公开,并在计生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项(办事指南),自觉接受人大、各级政府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履行信访职能,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计生信访各项工作。

5、利益导向不断完善。

五年来,我县相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通知》、《洞头县实施<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优惠政策文件,并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和计划生育养老金制度。同时积极做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共落实独生子女、女儿户、独女户投保经费达229.82万元。

6、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

“十五”期间全县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在省、市计生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县人口计生局成立计生信息管理中心,配齐了专业信息网络管理人员,全县6个乡镇均配备了1-2台计算机,基本形成市、县、乡计生信息联网管理,同时建立和运行了全县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计生局内网、局机关局域网和“洞头人口网”,已形成了“三网一库”的信息综合服务格局。

7、协会作用不断发挥。

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协会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计生协会的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积极开展了创建“百千万”工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协会作用不断发挥。

(三)当前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主要表现为: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不相适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有待进一步加大治理;流动人口管理难,全国、省、市尚未形成“一盘棋”管理,导致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对象见面难、取证难、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兑现更难;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设备落后,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节育手术等服务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发展还不平衡。

二、“十一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把人口作为洞头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在继续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为洞头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思路

今后五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和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洞头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发展目标

1、人口目标。人口总量: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2005年全县总人口为12.3632万,出生率为10.48‰,死亡率为6.08,自然增长率为4.39‰,十五期间平均每年人口净增575人左右,按此预算,到2010年底,我县户籍人口将达到12.651万,加上流入人口4.28万(半岛工程通车,产业发展,需引进就业人才),预计总人口将达17人万。

表二:洞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发展指标量化表

指标

单位

2005

2010

总人口

万人

123632

170000

出生率

10.48

11.17

自增率

4.39

6

计划生育符合率

97.06

96

出生性别比

 

100107.04

控制在正常值以内

缺陷发生率

<1

<1

知晓率

群众知晓率>85

群众知晓率>90

满意率

>90

>90

 

2、政策目标。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和奖励晚婚晚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继续推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生育政策,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结扎户家庭。

3、服务目标。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生殖健康检查为主题的“三项工程”,即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程、婴儿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同时做好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爱女孩,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综合改革。

在工作思路上,要以综合治理为核心,坚持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在工作方法上,要采取行政、教育、法律、经济等多项措施并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公安、工商、民政、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内部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人民群众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工作运行模式,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设生育文化。

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利益导向、优惠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努力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计划生育系统公众信息网全方位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到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人口、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的人口国情、基本国策、青春期及性健康等方面的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形成统一合力,强化流口管理。

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计划生育部门要整合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居住点、工作点、分娩点为抓手,牢牢把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关,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县“一盘棋”管理,推动全市“一盘棋”管理。

(四)加强综合治理,狠抓性别整治。

出生人口性别比不但关系着家庭、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着我县经济、社会、人口全面协调发展。虽然这几年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有所下降,但形势还很严峻。十一五期间我们还要继续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上下功夫,一是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转变广大群众的重男轻女思想旧观念。二是要整合计生、公安、民政、卫生、药品管理监督、文化等有关职责部门,认真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监管和教育,严禁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力争在本期内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正常范围(100:108)内。

(五)加强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教育各级计生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严肃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七不准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群众工作“八项规定”,避免行政侵权行为,杜绝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计划生育上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六)强化服务功能,深化优质服务。

统筹兼顾,优化服务,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为龙头,以乡镇计生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并通过服务网络,积极深入开展“三项工程”服务和防治艾滋病工作,促进计生整体水平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部门要整合资源共享,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七)完善优惠政策,利益导向加大。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依法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八)加强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工作重心下移。在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下移到村民小组,落实到户到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继续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力地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九)加强协会工作,发挥桥梁作用。

紧紧围绕“十一五”人口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育、生活、生殖健康需求,推进城乡“三个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积极倡导男女平等、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树立新型生育文化,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开展服务活动的切入点,以协会组织网络为保障,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把优质服务送到群众手中,以进一步夯实基层协会基础,提升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四、“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政策保障

(一)强化责任,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

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察范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县各有关计生职责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肩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我们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建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1、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力度。要按照合理的专业、年龄、学历结构选配各级计划生育领导班子,提高综合决策水平。要探索管理新模式,利用卫生部门技术力量强、医疗设备齐全的优势,探索计生、卫生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为人民群众搞服务的路子,探索推行计生生殖健康、乡镇妇幼保健“两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2、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2010年,全县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60%以上要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达到大专学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60%以上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分管领导业务岗位培训,提高领导计生业务水平。加强计生干部、计生技术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鼓励计生干部参加计生业务规范化培训,鼓励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医学专业大专函授,选送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机构进修培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临床操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县财政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足额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并按规定的递增标准,逐年增加投入。同时县财政要保证县出台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养老金”等政策的资金,保证县计生技术服务站发展建设所需资金。另外,各乡镇千方百计优先筹措和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加大对计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四)完善考评机制,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线考核,以确保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要把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

建立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包括人口调控效果指标、人口计生能力建设水平指标、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指标、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质量指标等的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以引导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配套整合和促进政府投入、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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