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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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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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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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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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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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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对Ⅰ、Ⅱ级疫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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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指
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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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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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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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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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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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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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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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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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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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县级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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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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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宣传报道口径,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保证社会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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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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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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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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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并落实学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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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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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防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相关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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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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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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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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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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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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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承担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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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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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处置重大传染病工作标准和措施;坚决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星级饭店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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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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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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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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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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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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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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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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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除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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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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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负责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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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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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垃圾、粪便的污染治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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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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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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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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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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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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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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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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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社区居民的安抚工作;负责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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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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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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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爱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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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清洁卫生、除“四害”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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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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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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