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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洞头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9-08-27 10:03:04 来源: [打印] [关闭]
  
洞政办发〔200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洞头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洞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洞头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洞头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洞头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重要供电用户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发生重特大事故、重要的输变电设备受到毁灭性破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洞头电网以及重要的变电所全停、减供负荷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确保重点。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二)指挥机构。
    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是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协调与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府办联系副主任以及县经贸局、县应急办、洞头供电局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工作机构。
    1.应急管理部门。县经贸局是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主管部门,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2.应急保障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为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保障部门,按照县政府及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洞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的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县(乡)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政府比照洞头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按照县政府及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范围内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和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并负责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状态下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五)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
    1. 电力企业。洞头电业局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电力调度机构。县供电局电力调度所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3.重要用户。负责制定各自的大面积停电事故自保应急方案,配备自保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当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时,启动自保供电设施维持本单位基本的电力供应,确保不发生因停电造成的次生灾害。
    三、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一)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洞头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等原因造成洞头电网大面积停电,洞头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50%以上或洞头县内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80%以上。
    (二)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洞头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或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洞头电网大面积停电,洞头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或洞头县区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以上80%以下。
    四、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县供电局当值调度员是电网状况的直接监控人,当发生突发性电网停电事件时,当值调度员应及时向县供电局应急机构汇报。县供电局应急机构确认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事件等级等有关情况报告县经贸局。
    2.县经贸局在接到洞头供电局大面积停电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汇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迅速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必要时同时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立即召集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及时通报,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处置。
    本预案一旦启动,各应急保障部门、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各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在洞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电网恢复供电过程中,要按照预先制订的优先级次序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区域、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相关乡镇政府、各有关应急保障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电影院、体育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疏导公共场所人群和调配运送抢险物资所需的运力等工作。
    ——县经贸局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供给。
    ——县发改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并会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
    ——县卫生局、县红十字会根据应急需要,快速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进入救灾现场,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县财政局要保障应急工作所需事故防范和处理等经费的拨付。
    ——县信息办、电信洞头分公司要保证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县新闻中心负责第一时间的信息发布、事故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有关安全事项的告知工作。
    ——县气象局在自然灾害引起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情况下,负责气象信息的预测与发布。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3.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外的其他突发性电网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各重要用户根据各自的预案进行处置,由县经贸局给予指导,必要时指挥协调相关应急保障部门给予支援。
    (四)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电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洞头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温州电网主干线联网,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主要发电机组运行稳定;
    2.事故停电负荷恢复80%(含)以上,重点区域事故停电负荷恢复90%(含)以上;
    3.输变电设备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收到洞头供电局应急机构关于符合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解除条件的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县经贸局、县安全监管局要会同电力企业、事发地各乡镇政府,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编写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结束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做好被保险理赔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专家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二)装备保障。
    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三)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县经贸局、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二)培训。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演习。
    县经贸局应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习,加强相关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订、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经贸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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