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20年 |
一、洞头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洞头、法治洞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建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反邪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调查研究,探求事关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及改革的对策,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领导管理区法学会。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平安工作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平安洞头创建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协助承担全区平安创建考核、平安督导组织开展、平安宣传协调指导和平安隐患整改督促等工作。
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和全科网格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管理工作等。
区综治工作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督促落实,协助承担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等。
区反邪教协会主要职能:参加全国和世界群众性反邪教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民间反邪教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部署;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措施等。
区国安办主要职能:研究部署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大型涉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区法学会主要职能:组织全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学调查研究;参与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起草、修改、咨询与论证工作;组织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洞头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单位单设政法委本级,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稳定督导科。下设平安工作服务中心、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综治工作服务中心。下设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另有协会2个(法学会、反邪教协会)。
政法委属党政机关,经费由财政拨款,设政法委一个账户,核算本单位、相关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洞头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460.68万元。
(二)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46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68万元,占10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460.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0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8.42万元,占62.61%;日常公用支出74.26万元,占16.12%;项目支出98万元,占21.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0.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五)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6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614.3万元减少153.62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追加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1.04万元,占87.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72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类)11.72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类)19.2万元,占4.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03.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出行保障经费以及其他保险支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补助及医疗费、遗属人员补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8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全科网格、扫黑除恶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政法文化等业务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洞头区委政法委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根据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年预算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平安、综治、维稳、防范、扫黑除恶等工作业务督查交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政法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万元,下降7.82%,主要是2020年公务员人数比2019年少一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洞头区委政法委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