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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指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旨在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是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示范村(社区)是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创建的任务要求,是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是助力温州市创建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示范区的组成部分,是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标准化重要举措,是洞头海岛振兴富民惠民行动项目的具体内容。
通过开展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行动,加快创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示范村(社区)建设,创浙江省全覆盖示点,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海岛振兴提供更高质量和水平的气象保障服务。
二、创建目标
根据洞头区率先高质量完成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洞村调办发【2019】4号),目前全区共有65个行政村、16个城市社区和2个农村居委会,共计83个(不含灵昆9个)。
洞头自2011年起,开展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示范村(社区)建设,截至2019年创建32个(含合并村5个),目前尚有65个村(社区)(其中含灵昆8个)还未创建。现计划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示范村(社区)全覆盖。
三、实施计划
目前,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了乡镇三定方案,气象防灾减灾主体责任纳入了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气象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纳入了全科网格管理体系。加快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建设,实现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全覆盖。
根据区“六重”清单工作要求,为创全覆盖县(区),制订创建工作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创建村(社区)名单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乡镇街道的责任分工,做好前期资料收集、风险地图制作等资料准备,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创建培训会议,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乡镇(街道)考绩体系,督导责任落实。区气象局引导各村(社区)开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保障创建资金。申请区财政落实创建资金。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检查,掌握工作动态,确保落实。
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落实任务,严格按照《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规范》(DB33/T 2016—2016)要求,高质量完成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