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9年 |
一、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洞头、法治洞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建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反邪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调查研究,探求事关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及改革的对策,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领导管理区法学会。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平安工作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平安洞头创建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协助承担全区平安创建考核、平安督导组织开展、平安宣传协调指导和平安隐患整改督促等工作。
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和全科网格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综合信息指挥管理工作等。
区综治工作服务中心,为区委政法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督促落实,协助承担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等。
区反邪教协会主要职能:参加全国和世界群众性反邪教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民间反邪教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部署;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措施等。
区人民防线办:研究部署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大型涉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区法学会主要职能:组织全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学调查研究;参与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起草、修改、咨询与论证工作;组织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纳入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二、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决算.xls
三、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27.1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4.82万元,下降49.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中追加2016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历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资金、2014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尾款、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首付款等项目,2019年度无以上项目,同时撤销“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平台年租金”年初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4.9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1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62万元,占收入合计0.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16万元,占63.81%;项目支出222.44万元,占36.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2.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5.69万元,下降50.1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中追加2016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历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资金、2014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尾款、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首付款等项目,2019年度无以上项目,同时撤销“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平台年租金”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5.69万元,下降50.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中追加2016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历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资金、2014年民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尾款、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首付款等项目,2019年度无以上项目,同时撤销“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平台年租金”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17万元,占65.7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52.92万元,占24.8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4万元,占4.97%;卫生健康(类)支出9.04万元,占1.4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68万元,占2.8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71万元,支出决算为61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3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统一安排和厉行节约压减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18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事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9万元,下降55.9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主要用于接待政法系统、维稳相关工作督查调研、反邪教创建工作督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累计6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确因外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的费用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政法系统、维稳相关工作督查调研、反邪教创建工作督查等支出。接待69人次,1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政法委机关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等11个项目委托机关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分别有1个良好、10个优秀,各项目已制定相关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通过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完成大部分工作内容,效益目标基本达到。
组织对“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机关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全年预算数为655.35万元,执行数为614.3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74%,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单位制定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目标依据客观、清晰;二是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三是资金使用合规合理,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算资金使用与批准的预算及其预算内容相符合。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使得收入和支出之间出现不平衡的状况;二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省、市要求开展,导致部分项目前期执行率偏低;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不够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数据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四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相关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措施与建议: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及“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4.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标准建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二是打造1+10海上枫桥样本,一半的村建成三治融合示范村,近1/3村实现刑事零发案,涌现出海湾三区自治、枫桥式派出所等一批样板。经验做法在省现场会书面交流,调研文章获省“法治论坛”一等奖,浙江卫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三是全面打响平安星级金鼎攻坚战,深入实施平安考核清单、负面清单、暗访体检清单,坚持落实模拟评分、考核捆绑、问题抄告、平安约谈“四制度”。四是全面推进隐患清零,组织开展“四查三处置”等专项督查,省、市暗访隐患数同比下降1/3、1/4。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治理七大百日攻坚行动,整治火灾隐患1127处、取缔民间迷信点362个,化解10年以上积案3件,两车事故同比下降20.07%。六是有效提升平安三率,省电话抽查8年零扣分,平安指数、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全省前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产出目标未具体化、量化,投入目标部分子项目未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和预期绩效目标。
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
项目责任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增加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请修改以下内容)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
小计 | 100 | *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果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 |||||||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92万元,执行数为15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改造点位152个,摄像头152个,其中高清球机20个(含护罩、支架、电源等前端必须配件)、高清枪机132个,智能网格箱68套。监控覆盖率和高清率在重点公共区域必须达到100%,监控在线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产出目标未具体化、量化,投入目标部分子项目未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和预期绩效目标。
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民安二期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建设尾款 | ||||||
项目责任部门 | 区综治工作服务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倪小龙 | 联系电话 | 56728915/689668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增加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00 | 0.00 | 152.92 | 152.92 | 0.0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请修改以下内容)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评价标准: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得5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得3分。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得2分。自评情况: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评价标准: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预算执行率为100%。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评价标准: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明显不健全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出现未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执行到位。 | 15 |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 15 | 评价标准: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未出现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进行评价。按工作完成程度分成:完成得满分、基本完成得60%-95%分值、基本未完成得10%-60%分值、未执行不得分四档。自评情况:完成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100%目标得满分、基本达到得60%-95%分值、基本未达到得10%-60%分值、未达到不得分四档。 自评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益 | 19 | ||||||
小计 | 100 | * | 99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 ||||||
合计 | 100 | * | 99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 |||||||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对“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附件1-1
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单位名称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 | |||||
项目责任部门 | 区平安工作服务中心、区综治工作服务中心、稳定督导科 | 项目负责人 | 倪小龙王昌海 | 联系电话 | 56728915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上年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增加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00 | 37.00 | 0.00 | 34.92 | 2.08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请修改以下内容)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评价标准: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得5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得3分。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得2分。自评情况: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评价标准: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预算执行率为94.38%。 | 9.75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评价标准: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明显不健全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出现未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执行到位。 | 15 |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 15 | 评价标准: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自评情况:未出现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进行评价。按工作完成程度分成:完成得满分、基本完成得60%-95%分值、基本未完成得10%-60%分值、未执行不得分四档。自评情况:完成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100%目标得满分、基本达到得60%-95%分值、基本未达到得10%-60%分值、未达到不得分四档。 自评情况:基本达到预期效益 | 19 | |||||
小计 | 100 | * | 98.75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 |||||
合计 | 100 | * | 98.75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 ||||||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附件1-2
2019年度洞头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标准
评价 内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评价标准: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得5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得3分。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得2分。 自评情况:项目预算目标编制科学、合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评价标准:预算执行率S≥95%,得满分;每下降1%,扣0.25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评价标准: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得5分。明显不健全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得10分。出现未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执行到位。 |
评价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评价标准: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S=10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未出现不合理合规资金支出。 |
项目 产出 | 3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进行评价。按工作完成程度分成:完成得满分、基本完成得60%-95%分值、基本未完成得10%-60%分值、未执行不得分四档。 自评情况:完成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评价标准: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100%目标得满分、基本达到得60%-95%分值、基本未达到得10%-60%分值、未达到不得分四档。 自评情况:达到预期效益 |
附件1-3
2019年度洞头区级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洞头区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委对本单位“平安综治维稳专项经费”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现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洞头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洞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洞委办[2002]69号)、《关于县委政法委机构编制调整等问题的批复》(洞编[2010]1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开展各大活动的维稳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稳事件,深入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紧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安全和治安隐患,加强平安创建督促指导,提升平安三率;深化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指导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健全网格管理,形成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管理模式。
二、项目预算情况
(1)平安宣传品制作4.8万元:纸巾4000盒预算1.5万元;宣传彩页50000张预算0.8万元,美术袋1500条2.5万元。用于平安洞头现场咨询、平安知识有奖竞答、抽样入户调查等活动宣传品制作。
(2)平安宣传活动14.8万元:平安迎检氛围布置、道旗制作4万元,平安建设主题宣传0.8万元,宣传品制作4.5万元,平安洞头播报微网站2.5万元,联合电信开展平安建设语音推送及电话调查服务、平安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3万元。
(3)基层创建14.4万元:拨付各乡镇街道平安宣传经费,其他推进基层平安创建等支出,北岙街道5.3万元、大门镇2.3万元,东屏街道2.8万元、元觉街道1.5万元、霓屿街道1.5万元、鹿西乡1万元。
(4)其他6万元:省、市平安、综治、维稳会议和培训差旅费;外岛开展平安宣传活动、综治维稳督查等相关支出。
三、目预期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维护全区稳定,组织指导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排查;研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组织领导和协调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各项管理秩序;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活动,提升治安安全感和平安满意度,为平安区创建再夺鼎奠定基础。
2、评价指标、标准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细化为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个方面。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节约成本,项目的经济性良好。完成平安宣传品制作、平安建设现场咨询、抽样入户调查等。完成平安宣传活动,包括平安建设主题宣传、平安洞头播报微网站,联合电信开展平安建设语音推送及电话调查服务等活动。完成基层创建,拨付各乡镇街道平安宣传经费,其他推进基层平安创建等。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预算调减3万元,实际支出34.92万元,预算资金余额2.08万元已结转区国库,预算执行率为94.38%。成本控制和成本节约方面没有超出预算。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根据项目相关工作任务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提高效益,科学统筹安排,保证项目执行进度。项目经费支付实施进度和使用质量基本上符合财政经费使用管理和财经制度相关要求,项目的效率性良好。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高标准建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打造1+10海上枫桥样本,一半的村建成三治融合示范村,近1/3村实现刑事零发案,涌现出海湾三区自治、枫桥式派出所等一批样板。经验做法在省现场会书面交流,调研文章获省“法治论坛”一等奖,浙江卫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全面打响平安星级金鼎攻坚战,深入实施平安考核清单、负面清单、暗访体检清单,坚持落实模拟评分、考核捆绑、问题抄告、平安约谈“四制度”。全面推进隐患清零,组织开展“四查三处置”等专项督查,省、市暗访隐患数同比下降1/3、1/4。深入开展社会治理七大百日攻坚行动,整治火灾隐患1127处、取缔民间迷信点362个,化解10年以上积案3件,两车事故同比下降20.07%。有效提升平安三率,省电话抽查8年零扣分,平安指数、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全省前列。
社会效益:开展各大活动的维稳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稳事件,深入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紧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安全和治安隐患,加强平安创建督促指导,提升平安三率;深化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指导星级和谐社区创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达到平安和谐社会;可持续影响: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成果,创新特色,坚持“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战役式拉动”,平安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达到平安和谐社会。项目自评确认基本达到社会、可持续影响评价指标,项目的有效性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2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0.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是指用于公安安全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