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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管理

浙南水运中心码头工程 (洞头区小北岙码头迁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8 09:11:54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洞头分局(海洋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1/2021-54973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管理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 11- 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浙南水运中心码头工程 (洞头区小北岙码头迁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1

温州市洞头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浙南水运中心码头工程 (洞头区小北岙码头迁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浙江艺佳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年11月18日

燕子山水陆综合开发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