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成果稿)

发布日期:2021-11-22 09:16: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4/2021-55001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 11- 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成果稿)

 

 

 

总    裁:应义淼 教授级高工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项目部门:城乡生态建设设计研究院、海绵城市研究中心

院    长:陈 玮 高级工程师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规划甲级[建]城规编(141318)

项目编制单位及参编人员

编制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定人:张建强  教授级高工  注册城乡规划师

项目审核人:卢菊仪  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陈  玮  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韦  甦  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李家杰  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蒋贝贝  工程师

柳文菁  工程师

李兴强  工程师

吕极腾  助理工程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印发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浙政办发〔202142号)(简称《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村〔202114号)(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力争用五年时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好和美的转变,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提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统筹考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和能力,以县域为单元,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2021-2025年)。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

洞头区以此为契机,在洞头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执法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村的大力支持下,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充分评估上一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完成了《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第一章 总则 1

1.1 规划背景 1

1.1.1全国层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

1.1.2 省域层面——“强基增效双提标 1

1.1.3市域层面——提升城市及港口服务,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2

1.1.4区域层面——推进海上花园空间治理现代化,全面构建绿色发展体系 2

1.2 指导思想 2

1.3 编制依据 3

1.3.1法律法规 3

1.3.2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 3

1.3.3相关的政策文件 3

1.3.4相关规划和报告 3

1.4 基本原则 4

1.5 规划内容 5

1.6 技术路线 5

1.7 规划范围 5

1.8 规划年限 6

1.9 规划目标 6

第二章 现状评价 7

2.1 区域概况 7

2.1.1 区位条件 7

2.1.2 自然条件 7

2.1.3 社会经济概况 8

2.2 相关规划解读 9

2.2.1 《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部门征求意见简稿 9

2.2.2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

2.2.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报告》 11

2.2.4《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稿 12

2.2.5 《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 13

2.3《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评价 15

2.3.1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15

2.3.2新形势下的目标差距 15

2.4现状分析 16

2.4.1水环境现状 16

2.4.2 城镇污水治理现状 17

2.4.3农村污水治理现状 18

第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布局 31

3.1布局原则 31

3.2管理分类 31

3.3排水体制 35

3.3.1合流制 35

3.3.2分流制 35

3.3.3排水体制选择 35

3.4排入标准 36

3.4.1排水户 36

3.4.2排水户管理 36

3.5排放标准 37

3.5.1出水直接排放 37

3.5.2资源化利用后排放 39

3.6治理方式 46

3.7处理模式 46

3.7.1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46

3.7.2集中处理终端 46

3.7.3户用处理设备 46

第四章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期规划 49

4.1建设改造 49

4.1.1新增接户 49

4.1.2污水量预测 49

4.1.3纳厂 51

4.1.4新建 52

4.1.5提升改造 53

4.1.6创新试点 57

4.2运维管理 58

4.2.1健全运维管理组织架构 58

4.2.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全覆盖 61

4.2.3规范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频次 62

4.2.4强化运维监管服务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62

4.2.5运维废弃物处置要求 63

4.3投资估算 64

4.3.1投资估算依据 64

4.3.2投资估算指标 64

4.3.3近期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66

4.3.4运维经费 67

4.3.5资金筹措 69

4.4年度计划 70

4.4.1基本原则 70

4.4.2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 70

第五章 规划保障措施 75

5.1组织保障 75

5.2资金保障 75

5.3技术保障 75

5.4监管保障 75

第六章 规划结论与建议 79

6.1结论 79

6.1.1 规划范围与目标 79

6.1.2 规划农村生活污水量预测 79

6.1.3 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模式与排放标准 79

6.1.4 规划建设与改造主要任务 80

6.1.5 投资估算 82

6.2建议 83

6.2.1 做好顶层设计 83

6.2.2 抓好工程质量 83

6.2.3 加强运维管理 83

6.2.4 深化数字化改革 84

附表1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85

附表2 洞头区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86

附表2-1 洞头区元觉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91

附表2-2 洞头区霓屿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92

附表2-3 洞头区鹿西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93

附表2-4 洞头区东屏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90

附表2-5 洞头区北岙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86

附表2-6 洞头区大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汇总表 88

附表3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措施表 94

附表4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表 102

附表4-1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目标计划表 102

附表4-2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项目计划表 103

附表4-3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计划表 104

附表4-4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计划表 105

附表4-5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计划表 107

附表4-6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计划表 109

附表4-7 洞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计划表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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