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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1-54159 | ||
组配分类 | 政府机构直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26 15:34: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机构简称 | 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机构地址 | 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中心渔港综合管理大楼) | 联系方式 | 0577-59386735 |
机构负责人 | 郑元富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
机构职能 |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渔政、渔港、渔船、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依法协助渔船海上渔事、海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渔船的海上交通与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海上综合治理。 (四)负责全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等工作,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五)受委托集中行使海上综合行政执法。受委托承担海域使用监察执法职责和海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 (六)负责全区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渔港(渔业港区)秩序管护、渔港设施维护管理、助航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参与区渔业、渔政、渔港管理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