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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0年度第一批475艘符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的对象和补贴金额(合计22186466元)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577-59386710
附:洞头区2020年度第一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xls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