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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门诊慢性疾病
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理医疗需求,适当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且门诊医疗费用较高公务员的个人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国家公务员门诊慢性疾病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劳社医〔2004〕216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国家公务员门诊慢性疾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在职或退休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
2.糖尿病伴有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3.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
二、确诊标准和支付范围
门诊慢性疾病的确诊标准和支付范围详见附件。
三、待遇保障
患有门诊慢性疾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对象用于诊治规定病种相关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当年账户支付完毕,超出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在职人员补助80%,退休人员补助90%。
四、首次申报事宜
由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排查统计和相关资料收集,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送达医疗保障洞头分局综合业务科(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6室,电话:0577-63486690、63476068)。
1.申报材料。患有上述规定的门诊慢性疾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对象,按照要求填报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申请表(详见附件3),持温州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的最近一年病史资料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申报流程。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收集登记,填报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登记汇总表——区医保服务中心受理初审——组织医疗专家评审(专家组由区医共体中级以上职称专科医师组成)——审核通过录入系统——发放专用证历。
3.评审时间。初审时间:10月18日-22日;专家评审时间:11月上旬。专家评审完成后,医保洞头分局将另行发布通知领取相关证历。
五、常态化申报事宜
自2022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随时向医保洞头分局提出申请,医保洞头分局将每季度组织一次医疗专家评审。
六、其他
1.对确认患有慢性疾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将定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检;经复检认定为病情有所好转,已不符合门诊慢性疾病确认标准的,不再享受优惠待遇。
2.患有门诊慢性疾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医疗行为,取消门诊慢性疾病的优惠待遇。
3.国家公务员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院:温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三家作为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1.门诊慢性疾病的确认标准和支付范围
2.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登记汇总表
3.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申请表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门诊慢性疾病的确认标准和支付范围
一、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
(一)确认标准:
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者:
1.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脑水肿,颅内压增高症,有时伴定位体征;同时有影像学依据。
2.心力衰竭:肺底罗音或/和舒张期奔马律;同时伴有下列之一者:①X线:提示肺瘀血或肺水肿;②心超:提示左室肥厚并有舒张功能减退依据或射血分数减少(<40%)。
3.肾功能衰竭:血肌酐≥133μmol/L、24小时尿蛋白定量≥2.5g。
4.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时伴视神经乳头水肿;同时有影像学依据。
5.冠心病:有心肌梗死或心绞痛的临床表现和心电图依据。
6.外周血管病变:主动脉夹层,颈动脉、肾动脉和下肢动脉明确狭窄的影像学依据伴有相应的临床症状。
(二)列入支付范围的检查项目:
胸片、B超、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CT)、核磁共振成像(MRI)、运动平板试验、血生化。
(三)列入支付范围的治疗项目:药品目录另定
二、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一)确认标准:
空腹血糖≥7.0m mol/L、餐后2小时血糖≥11.1m mol/L,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者:
1.糖尿病性心脏病,有下列临床诊断之一:(1)复杂性心律失常(Lown3级及3级以上)、恶性快速性心律失常、Ⅱ度二型以上传导阻滞、心房颤动及心房扑动。(2)心力衰竭:肺底罗音或/和舒张期奔马律;且有以下影像学依据之一者:①X线:提示肺瘀血或肺水肿;②心超:提示左室肥厚并有舒张功能减退依据或射血分数减少(< 40%)。
2.糖尿病性肾病变:血肌酐≥133μmol/L、24小时尿蛋白定量≥2.5g。
3.糖尿病伴脑血管意外或周围神经病变:四肢麻木、疼痛、无力,有时伴有定位体征,同时有影像学依据;肌电图提示神经传导异常。
4.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时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同时有影像学依据。
5.合并特异性感染(肺结核):出现临床表现,同时有影像学依据。
6.糖尿病下肢溃疡或坏疽(迁延三个月以上)。
(二)列入支付范围的检查项目:
尿糖、血生化、胸片、心超、糖化血红蛋白、胰岛素C肽、尿蛋白测定、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CT)、核磁共振成像(MRI)。
(三)列入支付范围的治疗项目:药品目录另定。
三、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
(一)确认标准:
指脑溢血、脑血栓、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急性期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转恢复期治疗,时间为出院后一年内。
(二)列入支付范围的检查项目:
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CT)、核磁共振成像(MRI)、脑电图。
(三)列入支付范围的治疗项目:药品目录另定。
附件2
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登记汇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疾病类别 | 联系方式 | 短号 |
注:疾病类别填写说明: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填“1”;糖尿病伴有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填“2”;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填“3”。
附件3
洞头区公务员医疗门诊慢性疾病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人员编码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家庭住址 | |||||
申请门诊慢性疾病病种 | |||||
定点医疗机构 | ① | ||||
② | |||||
③ | |||||
专家组意见 |
备注: 1.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近一年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需在温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三家作为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3.医保部门组织医学专家每季度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门诊慢性疾病登记。参保人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身份证和2寸照片,到辖区经办机构领取《门诊慢性疾病专用证历本》。(如委托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