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质量强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16:48: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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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 0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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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各相关部门:

现将《温州市洞头区质量强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温州市洞头区质量强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


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 现实基础...................................... 2

一、发展现状.......................................... 2

二、存在问题.......................................... 6

三、发展趋势.......................................... 7

第二章 整体思路......................................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9

三、主要目标.......................................... 9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2

一、推动“洞头制造”迈向高端.......................... 12

二、凸显“洞头服务”区域特色.......................... 15

三、构筑“洞头工程”卓越品质.......................... 18

四、打造“洞头环境”最美典范.......................... 21

五、完善“洞头质量”支撑体系.......................... 23

第四章 工作保障..................................... 30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估........................ 30

二、加强政策扶持,确保经费投入........................ 30

三、营造质量氛围,强化质量共识 ....................... 30

 

 


前    言

 

洞头区质量建设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准确把握质量规律、创新质量发展理念、破解质量发展难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基础质量得到显著发展。“十四五”时期,伴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和“新时代全面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围绕生态立区、旅游兴区、海洋强区“三区战略”,深耕蓝色海湾、聚焦海洋经济、丰富“海上花园”的质量内涵。

为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加快重点领域突破,保持全区质量发展的科学性、先进性,加快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区,按照温州市级规划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区质量建设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

《规划》编制依据:

1.《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

2.《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

4.《温州市质量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领域质量水平显著提高,连续5年获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制造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为100%。羊栖菜产业列入全省百个质量提升特色示范产业名单,3家行业协会列入温州市行业协会质量共治试点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率100%,全区新产品产值15亿,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4.5%,新增区长质量奖企业6家,累计培育区长质量奖企业13家,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全区创成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和省级食品安全区。全区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覆盖率达100%的。旅游、养老、卫生等服务行业质量水平持续提升,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先后荣获“浙江省十佳度假景区”、“浙江旅游总评榜年度旅游发展十佳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区政务服务事项2112项,除去不宜网办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97.54%、零次跑率97.74%,提升了群众获得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2%,PM2.5年均浓度(实况)为1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2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7.9%,创成全省首批空气清新示范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保持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以标准创新引领发展,积极实施“标准化+”行动和“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等27项,其中为主制订“浙江制造”标准6项。温州亿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功立项4项行业标准,实现我区行业标准立项零的突破。获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1家,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76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两菜一鱼”标准体系,制订发布《坛紫菜初级品质量分级》等地方标准规范4项。完善服务业标准,制订发布涉及海岛民宿、渔家乐餐馆等地方标准规范4项。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标准改革,“渔小二”做法获评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

----品牌创建卓有成效。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建立品牌培育服务站1个,累计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4家、浙江省名牌产品1个、温州名牌产品9个,有机产品认证2家。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1家,规上工业企业中品牌企业和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销售占比达67.1%。创建“瓯越鲜风”产业基地3个,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1枚,先后荣获“中国羊栖菜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称号。工程品牌创先争优成绩斐然,新增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1个、钱江杯优质工程2个、市级优质工程3个。全域打造海岛文旅品牌,创成全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获批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区,荣膺“浙江省十佳最受欢迎运动休闲地”称号与“中国最美休闲度假胜地”等称号。环境品牌亮点纷呈,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选全国十大“美丽国家海洋保护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获评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区等多项“金名片”。海洋生态修复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国土生态修复典型之一,成功入选“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并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相继报道。

----质量保障坚实有力。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持续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牵头协调、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质量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政策文件。质量基础更加夯实,建立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1个,大力推广“浙里检”服务平台应用,持续打好“智慧检测”、深度开放实验室、技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质量服务“组合拳”,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一站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9100多万元,全区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科技型企业63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4家、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家、有效发明专利117件。

表1:洞头区质量事业“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目标值

2020

现状值

完成

情况

产品质量

1.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6

100

已完成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98

100

已完成

2.标准化工作

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

%

≥72

76

已完成

温州市领军工业企业、高成长性培育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

%

≥85

100

已完成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品牌标准、地方标准(规范)

20

35

已完成

工业、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24

21

未完成

3.品牌建设

浙江名牌产品

1

1

已完成

“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

5

7

已完成

“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产品

1

5

已完成

区长质量奖

12

13

已完成

温州名牌产品

17

9

 政策调整,不再开展

 

中国驰名商标

1

0

浙江省著名商标

13

12

温州市知名商标

15

9

4.质量管理

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企业

18

19

已完成

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

18

18

已完成

5.科技创新

建设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1

10

未完成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54

63

已完成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5

10.9

已完成

6.质量安全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

创成

已创成

已完成

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

%

≤0.42

0.3

已完成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

≤0.5

/

不再统计

7.检验检测

平台

完善食品(农产品)公共

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建成

建成

已完成

工程质量

8.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

100

100

已完成

9.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

%

100

100

已完成

1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30

15

未完成

11.省市级标化工地

17

28

已完成

12.优质工程

钱江杯省优项目

3

2

未完成

瓯江杯市优项目

14

7

未完成

服务质量

13.服务标准

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

5

5

已完成

市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项目

4

2

未完成

14.服务品牌

市知名商标

1

0

政策调整,

不再开展

省级旅游度假区

2

12021获批

未完成

国家5A级景区

1

0

未完成

15.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

%

≥80

77

未完成

16.每千名老人社会养老床位数

50

52

已完成

17.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8

2.73

未完成

18.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

≥85


已完成

环境质量

19.主要污

染物排放削

减率

化学需氧量(COD)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已完成上级

下达目标

已完成

氨氮(NH3-N)

%

二氧化硫(SO2)

%

氮氧化物(NOX)

%

20.水资源

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已完成

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水质

好于Ⅲ类的比例

%

100

100

已完成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已完成

近岸海域三类以上海水

水质比例

%

85

74.3

未完成,

有待推进

2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 

%

≤30

18

已完成

22.城镇生活污水设施收集处理率

%

95

100

已完成

2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98

100

完成

24.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100

100

已完成

25.生态创建

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

85

93

已完成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

国家级生

态文明建

设示范区

已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创成浙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积极推行建设中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区质量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和新消费方式转变,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消费者权益核心的机制尚不完善。以技术、标准、品牌为核心的产业质量发展优势尚不凸显,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还是空白,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尚未实现零的突破。质量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装配式建筑与其他县市区相比差距明显。交通、教育、医疗、养老设施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尤其是旅游服务质量满意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新时代质量文化养成和质量人才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发展趋势

----新发展格局带来质量发展新挑战。从国际形势来看,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数字化、治理重构等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变革,世界经济格局将深刻调整。从国内形势来看,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质量安全、消费满意的强大国内市场,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拓展国际市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新发展阶段带来质量发展新要求。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对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人民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提出迫切要求。因此,必须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以更高水平需求牵引供给、以更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满足消费者对质量标准品牌日益增长的新要求。

----新目标定位带来质量发展新变革。“十四五”时期,是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时期,也是洞头区步入城市蝶变的关键期、能级提升的突破期、新经济发展的追赶期、治理现代化的攻坚期、人民幸福感持续提升的考验期。洞头区需坚定高质量发展之路,在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个领域全面深化质量变革、标准变革、品牌变革。坚持质量第一,以品牌的力量激发新的增长动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更多市场需求,以标准提档、品牌增效融入和引领价值链重塑,

形成具有洞头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

 

第二章  整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区、标准强区和品牌强区建设,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三位一体”全面融合,全面优化质量基础、质量安全、质量治理三大支撑体系,统筹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领域”质量水平,努力实现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提供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重点抓好质量建设全过程各领域的管理创新、标准创新、技术创新,通过质量建设、质量创新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民生为本,恪守安全。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质量惠民,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全区质量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企业革新,变革赋能。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走质量强企、质量强业之路;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完善质量诚信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坚持全面统筹,质量共治。着眼于提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努力形成全区质量建设的特色和优势,探索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构建大质量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围绕市场监管链、产业服务链部署科技创新链,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坚持补齐短板、跟踪发展、超前布局,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创新机制、数字赋能,提升科学技术的质量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全面跃升,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25年,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与贡献度大幅提升,人民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把洞头质量强区建设打造成为“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

——产品质量达到新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变革”,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产品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9.7件。新增“浙江制造”标准7项,新培育“品字标”企业7家、区长质量奖企业5家以上,争创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1家以上。

——服务质量得到新提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品质化、集聚化发展。着力提升商贸、交通、文旅、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到2025年,新增市级及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个以上、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2项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打响“海上花园百岛洞头”旅游品牌,创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工程质量取得新进展。深入践行“美丽温州精建精美”建设使命,推进建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企业争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到2025年,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新增“瓯江杯”等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7项。

——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聚焦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的海岛样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到2025年,环境质量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57.5%以上,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优良率达100%,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表2:洞头区质量强区“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

关键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产品质量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6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

%

≥98

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

%

100

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

%

35

制订“浙江制造”标准(新增)

7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增)

10

培育“品字标”企业(新增)

7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7.2

浙江制造精品(新增)

1

地理标志培育、申请数(累计)

2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

%

90

市级及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新增)

3

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新增)

2

高品质服务认证证书(新增)

2

工程质量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

%

10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35

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

%

100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覆盖率

%

100

省级工法(新增)

1

“钱江杯”等省优质工程奖(新增)

2

“瓯江杯”等市优质工程奖(新增)

5

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

微克/立方米

高线:≤25

低线:稳定达标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6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优良

%

100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57.5(“十四五”均值)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万元GDP

稳步下降

(完成市下达任务)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基本建成

综合

指标

政府质

量奖

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市级以上质量管理创新奖)(新增)

1个以上

区长质量奖

5个以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推动“洞头制造”迈向高端

加快培育全区海洋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临港石化产业、智能高端制造产业、建材工业、海(水)产品加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能源产业六大产业链,鼓励企业管理创新,推行卓越质量模式,实施对标、达标、用标、制标,打造知名企业品牌,初步建成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洞头制造”。

(一)打造“洞头制造”质量新优势

培育先进产业集群。实施先进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形成

临港石化产业、智能高端制造产业、建材工业、海(水)产品加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能源产业六大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推动产业、企业、技术、人才和品牌集聚协同、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六大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成为市场共同体,实施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升级,提高产业链安全程度,加强产业链韧性,提升全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利用质量集成管理方法,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普及质量通用标准规范,支持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全力发动优势企业冲击市长质量奖。到2025年,新增区长质量奖企业5家以上、力争市长质量奖企业1-2家。

提高产品质量性能。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生产组织方式,在产品性能、成本、能耗等方面上取得综合优势。针对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数字化装备,攻克一批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实施质量标杆对标达标行动,以“比学赶超”促整体提升。

数字赋能产业发展。结合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系统、工业互联网,实现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到2025年,宣传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到80%以上,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个以上,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以上、机器联网率达到45%以上。

(二)升级“洞头制造”标准新体系

加快先进标准成果转化。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和“标准化+”领航行动,加快推动制造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演进。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在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和行业标准主导制订企业,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两菜一鱼”特色产业标准体系,支持开展生态大黄鱼团体标准制订,开展《初级坛紫菜质量分级标准》等特色地方标准的推广,创建一批“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

加快标准制定系统集成。鼓励支持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组建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标准体系。实施“浙江制造”标准提升工程,加强“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增“浙江制造”标准培育库,研究制订一批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标准,不断提升我区企业的标准话语权。到2025年,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

(三)打响“洞头制造”品牌新局面

培育壮大企业自主品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培育和运营,制定品牌战略,综合运用专利、商标、著作权、质量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国际化程度较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知名企业,打造诚意药业、金源新材料、浙江迪特等一批提质创牌的行业标杆,形成示范效应,起到带动作用。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利用对外展览、经贸会议等宣传推广途径,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培育一批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好顾客满意度的出口产品品牌。

深化“品字标”创建赋能。加大实施“品字标”品牌扩面提质行动,鼓励更多企业开展“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推进“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强“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争取将洞头特色的“两菜一鱼”产品列入全省“品字标浙江农产”培育目录,争创“品字标浙江农产”。大力实施“雏鹰行动”、“雄鹰计划”、“凤凰行动”,提高产品商誉附加值,提升洞头品牌知名度和认同感。到2025年,新增“品字标”品牌企业7家以上。

培育特色区域品牌。打响洞头“两菜一鱼”农产品品牌,打响“从浪尖到舌尖”农产品区域品牌,重点培育大黄鱼、紫菜、羊栖菜等3个特色产业品牌,组织实施水产品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擦亮“中国羊栖菜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三张国家级金名片。深化行业协会质量品牌共治,引导传感器行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洞头制造”品牌,变制造为创造、变贴牌为创牌,打响我区传感器区域品牌建设。

专栏1:推动“洞头制造”迈向高端

1.加强“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及面扩增“浙江制造”标准培育库,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2.在临港石化产业、智能高端制造产业、建材工业、海(水)产品加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能源产业六大产业研究制定一批“浙江制造”标准,并积极推动“浙江制造”标准向国家先进标准转换。

3.鼓励企业参与“品字标”的国际认证,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提高“品字标”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十四五”期间,7家企业产品通过“品字标”国际认证。

4.推动各领域区域品牌创建。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在传统产业树立一批强势品牌,通过“品字标”企业认证,在特色产业树立一批知名品牌。

5.推进传统和特色产业出口产品自主品牌建设。引导企业走品牌兴企之路。对于具备一定品牌优势的民族企业,在自主品牌建设,诸如品牌战略、品牌定位、品牌内涵、品牌形象、品牌推广、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有力的辅导和支持。

6.强化品牌传播与保护。利用对外展览、经贸会议、文化交流等城市或地方对外宣传推广的途径和机会,增加对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树立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品牌管理标杆,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协会、社会、司法协同的品牌保护体系。

二、凸显“洞头服务”区域特色

(一)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生产性服务业优质供给。打造高端化、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数字贸易服务、商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业平台载体提质工程,整合提升总部经济园等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和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等方向,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新优品牌。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结合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百企上市计划”等实施,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培育发展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品牌建设,鼓励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兼并、联合、重组,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着力推动“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创建。强化生产性服务业的标准化意识和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服务商标,申请具有显著性和独创性的企业商号、老字号。

(二)实现生活性服务业的高品质供给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以品质化、精细化的生活性服务业支撑高品质生活,强化现代商贸、旅游休闲、健康产业、文体教育等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与消费结构升级协调互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活服务需求。强化生活性服务业质效提升,推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服务业的应用,扶持和鼓励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研制,实施服务质量标杆引领和对标达标行动,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洞头服务品牌。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和升级,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推广数字生活场景应用,培育发展新零售、数字文旅、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推进商业网点、文化场馆、旅游景点等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智慧化高品质消费集聚平台,创新一批主题会议、度假游艇、网红传播等创新场景。实施智慧民生工程,加快健康、教育、交通、文化等领域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提供线上线下全域数字化的服务体验。

(三)强化政务服务的高效率运转

不断推进审批便利化。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重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强化机关内部协同,优化政府对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以用户服务为中心转变,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化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即办制”改革,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即办事项比例,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平均压缩60%以上。

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府履职方式方法数字化系统性重塑,形成政府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积极配合全市推动城市大脑区级分平台建设,并逐步推动向街镇、村居延伸。依托省市“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顶层架构,推进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实体一体化融合,全面打造政务服务2.0版,实现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80%以上、网上可办率100%。

专栏2:凸显“洞头服务”区域特色

1.打造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迭代升级。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加快服务行业的先进标准研制,探索建立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制度,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健全旅游市场智慧监管、联合执法及安全保障体系,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与市场秩序,旅游投诉办结率、涉嫌违法违规投诉诉转案办结率、督办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深化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两慢病基层首诊制度,健全区乡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医疗场景应用落地。

4.提高教育质量,打响学在洞头品牌,深化扬帆行动。抓好高中教育提质、初中教育全面、小学教育奠基、职业教育特色四个致胜点。增强普惠性学前教育,优化城乡校网布局,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打好均衡配置基础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水平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以快速公交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社区巴士为微循环,慢行交通相衔接的立体绿色智慧公共交通体系。推动市区与周边公交一体化,到2025年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

6.完善商业网点体系,积极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便民连锁店、网上购物等新型业态,不断提升商超等传统行业的数字化水平,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洞头行动,打响洞头消费品牌。

三、构筑“洞头工程”卓越品质

(一)打造工程建造精品

强化高标准引领。鼓励企业加大标准化科研投入力度,提升先进技术标准研制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先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企业确立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产品和装配施工标准,提升标准化建造水平。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交流合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适应国际标准通行规则,推动先进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实施标准取得实效。

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优势的大型骨干建筑企业,支持建筑企业向产业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引导建筑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挖掘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洞头建造”品牌,支持建筑企业跨区域发展,打响“洞头建造”品牌。健全优质优价、差异化管理等工程质量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钱江杯”“瓯江杯”等各级优质工程奖,鼓励建筑企业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提高建筑企业对品牌建设的重视度,打造精品力作。

(二)筑牢工程安全底线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的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

严格监督执法。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勘察设计环节源头把控,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试点开展住宅工程业主体验制度,探索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建立保修期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纠纷协调等机制。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大力推进建筑行业信息化监管,用足用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加快推广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及时公布相关建筑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与相关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加快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提高监管效能。

(三)提升工程建造创新能力

加快建筑科技创新。强化企业建筑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

  

专栏3:构筑“洞头工程”卓越品质

1.加快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鼓励使用绿色建材,推进绿色施工,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绿色建造发展,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开展绿色建筑保险。加快推进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推广应用。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在防灾减灾领域和临时建筑中推广使用模块化钢结构建筑。  

3.着力强化建材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建材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及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处理机制,加强联动监管,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幕墙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

4.推行工程担保和质量保险。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全面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修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维护建筑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5.数字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浙江工程云建设,加快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与建造技术的结合应用。参与全省一体化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拓展数字监管应用场景,以数字赋能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整体智治能力。

四、打造“洞头环境”最美典范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力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资源要素综合利用效能。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积极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土地利用模式。加快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清洁化。围绕省市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洞头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探索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地方立法,制定绿色生活方式地方标准,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打造多层级应对气候变化试点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和自发引导,促进市民在“衣食住行用育游养”全领域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鼓励推广应用“碳标签”。

(二)打响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以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调治理,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协同防治机动车船废气污染,深化扬尘综合治理,深化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实现颗粒物与臭氧“双控双减”。实施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全区空气质量保持全市前列。

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以“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载体,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水,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大力开展“净土清废”行动。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建立土壤环境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治理修复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推进“五废共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强化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协同安全处置和循环利用,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全面建成全域“无废城市”。

(三)完善环境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控和智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实现各类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有效修复。完善多元化生态环保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政策创新,探索发展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深入推进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健全生态环境共同参与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验收、监测和执法。

推进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构建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迭代升级智慧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监测监控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统筹化建设,推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固体废物闭环管理、机动车综合管理、污水管网及排污口管理、重点源监管监测、遥感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水平

专栏4:打造“洞头环境”最美典范

1.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力争 2025 年洞头区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其中小门岛石化基地在 2024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2.推动民间“湾(滩)长”设立,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交流,探索建立民间“海岛驿站”,组织环保志愿者定期实施“净滩”行动。

3.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城市、非常规水利用、打造节水标杆、发展节水装备产业“六大工程”建设。

4.创成全域“无废城市”。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五、完善“洞头质量”支撑体系

(一)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体系

提高标准技术服务水平。夯实标准化技术工作基础,推动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依托温州市标准化研究机构,鼓励各类社会团体提供标准化服务。积极培育标准化专业咨询机构,鼓励建立标准化服务产业联盟,增加标准化服务市场有效供给。

夯实计量基础设施。提升计量供给能力,建立电子血压计、电动车充电桩和多功能监护仪等紧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新增1-2名一级注册计量师和2-3名二级注册计量师。提高计量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用,提升计量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和民生保障能力。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计量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寿命周期”计量测试服务。实施“优化计量、提质增效”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引导企业完善先进测量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组织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节能诊断,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

提升检验检测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依托辖区内检验检测技术机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努力打造集科技创新、标准研究、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管理咨询五体的产业公共检测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加强“产学研检”协同,推进质量基础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及重点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加强全区检验检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监管,推进行业自律,营造良好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深化检验检测“最多跑一次”改革,用足“浙里检”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检验检测服务全程“一网通办”。

优化认证认可服务供给。加大高品质认证供给,高水平推进“浙江制造”认证,提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推动民宿服务认证,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认证体系研究。加快绿色产品认证拓点扩面,推动与绿色制造采信互认,扩大绿色包装、绿色建材认证。优化 CCC 免办流程实施自我承诺模式,推进“自我承诺、自动填报、自动获证”贸易便利化措施。

(二)完善数字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健全食品药品、农产品、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托数字化智慧监管系统,提高行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新消费领域质量规范管理力度,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电商消费领域。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突出建设单位首位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勘察设计单位源头把控。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推进多方协同预警与联动治理,提升公共安全共管共治能力。

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机制,聚焦重点监管领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预警与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融合应用,科学应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产品、企业、行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资源应用效率和监管精准性、靶向性。推行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质量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信用约束。

深化质量安全预防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质量协同监管机制。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工程、服务、环境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完善风险预警、技术支撑、智慧监管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推进特种设备分级分类评价和安全防范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点产品市场领域预防、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推动食品、药品领域重点筛查、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产品抽检、信用评估信息定期发布,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质量欺诈、经营失信的监管侦查防控能力。

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明确质量主体首负责任,鼓励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广使用“浙食链”“浙品码”“浙农码”等,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调查,推进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完善追溯链条。健全假冒伪劣与不合格产品举报制度,加快探索严格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机制。严肃处理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实体市场、网络市场违法查处力度和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实行质量违法违规联合惩戒,全面提升质量欺诈、经营失信、污染排查等领域监管侦查防控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构建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体系。

深化数字技术和质量管理全面融合。锚定“数字化改革先行区”总目标,把数字化贯穿到安全监管全领域全过程全周期。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和部门、乡镇(街道)等联动的质量治理“数字驾驶舱”,推动质量治理模式从被动式、应急式向主动式、预警式转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动态监管信息采集与应用,加快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向“数字质量”演进。创新数字化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品牌建设方法,打造数字化质量管理平台。

拓展应用数字监管新场景新技术。推动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食品药品、跨境电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产品追溯等领域的运用,运用网站对接、穿透式监管、卫星成像等技术,提升政府在质量欺诈、污染排查等领域的监管侦查防控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打造一批业务价值高、综合集成强、辐射带动大、具有洞头辨识度的场景应用,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进数字监管整体智治系统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智能化数字监管平台。

(三)健全质量管理社会共治体系

探索创新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坚持社会多元治理理论,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新型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加强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吸纳多方主体参与质量治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化行业协会质量共治改革,提高行业协会质量共治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依托优质企业建立省市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扩大市民监督团规模,联合监管部门对质量、安全、环境等问题进行监控。利用高等院校优势,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品牌、标准化知识等教育培训。

培育传承质量文化。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延续温州质量文化基因,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实施质量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秉持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质量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全面开展质量宣传,促进全社会提升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加快推进青少年质量素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创建活动,打造集知识讲解、现场观摩、动手实践、互动交流等为一体的质量教育公益性实践平台。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持续推进质量教育,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依托辖区科研院所,积极发挥高校创新平台作用,探索开展质量、标准、检测等领域人才培养,建立专家库。依托首席质量官联盟,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和交流学习。依托温州质量学堂,联合国内外质量管理领域知名高等院校,开展“千人千企”质量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质量学堂专家库资源,开展“质量专家进现场”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辅导,切实解决企业质量难题。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造、激励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和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品牌服务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专栏5:完善“洞头质量”支撑体系

(一)融入全省数字质量监管应用场景

1.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

2.数字化生态环境监测网

3.智慧建管平台   

4.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管理平台

5.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

6.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

7.农贸市场智慧服务平台  

8.长三角市场主体数据库

9.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

10. 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

(二)健全质量管理社会治理体系

1.设立全区质量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专项。十四五期间,每年重点建设3项质量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专项科研项目;

2.推广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每年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评选等质量管理活动,每年评选1-3名质量工匠、1名质量大师;

3.争取1家具有名特优新农产品检验检测认证基础的机构落户洞头,或通过检测飞地等柔性合作方式开展合作;

4.品牌资产制度探索。通过企业品牌、商标、品字标、政府质量奖等质量资质和荣誉推进品牌资产制度、助推企业金融融资。

5.开展高端品质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培育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产品和服务品牌。

6.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常态化开展质量问题诊断,品牌塑造创意,标准群体编制等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探索通过企业品牌、商标、品字标、政府质量奖等质量资质和荣誉推进品牌资产制度、助推企业金融融资。

7.质量宏观治理。“十四五”时期,每年举行一次全区质量发展大会。

8.质量文化传承。“十四五”时期,每年举行一次“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质量宣传活动

 

 

第四章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估

切实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级部门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质量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政策扶持,确保经费投入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目标,健全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品牌、认证、检验检测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经费保障,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投入,共同支持质量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质量氛围,强化质量共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法制知识,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载体,创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升公众质量素养,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