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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洞头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与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温州市洞头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
“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让每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创新优化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资源要素集聚,共同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和“浙里康养”集成改革。着力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老年友好型街道(乡镇)7个和30个以上老年友好型村(社区),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城市,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人员组成
组 长:张 攀 副区长
副组长:林小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纪玉华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分局、区大数据中心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洪丽欢 区委组织部老干部综合服务科科长
翁嘉诚 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
王 艺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负责人
陈少静 区发改局国民经济科科长
郑尔凯 区经信局产业行业发展科负责人
陈松财 区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杨宗威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洪文豪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
沈 境 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局长
林 迪 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力管理服务科科长
陈仁敏 区住建局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苏剑培 区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科科长
黄正宝 区文广旅体局产业发展科科长科长
林春芬 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刘 杰 区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科长
叶 敏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叶建宝 区医保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颜 泉 区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科科长
三、专班职责
贯彻落实海上花园建设总目标,加快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和“浙里康养”集成改革,着力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形成“浙里康养”集成改革标志性成果,打造海上花园幸福颐养之城。
四、组织架构
洞头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成立专班工作办公室,设立养老服务组、健康支持组、社会保障组、空间环境组和社会参与组。
(一)专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采取集中办公方式负责专班日常运营,区卫健局确定1名人员参与集中办公,对接省市卫健部门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二)养老服务组。区民政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由区民政局和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指派1名联络员。分别负责高质量构建友好养老服务体系和老龄产业发展。
(三)健康支持组。区卫健局牵头,由区卫健局负责人任组长,并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高质量构建友好健康支撑体系。
(四)社会保障组。区人社局牵头,由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并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高质量构建友好社会保障体系。
(五)空间环境组。区住建局牵头,由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高质量构建友好空间环境体系。
(六)社会参与组。区民政局牵头,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高质量构建友好社会参与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专班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在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下开展工作,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专班高效运行、精细运转。
(二)完善运行机制。根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向5个专项工作组部署任务,领受任务的养老服务组、健康支持组、社会保障组、空间环境组和社会参与组,每月要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沟通协调。专班组长或副组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全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重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专班办公室建立联络员例会和工作会商机制,研究具体工作推进事宜。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领导作用,集成拓展党群服务中心养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提升助老服务;把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和“浙里康养”情况纳入现代社区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基层为老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组织参加银龄互助,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老年大学建设,促进老年教育发展。
区委宣传部:指导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协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舆论引导工作。组织老年友好城市建设重大信息发布工作。
区发改局:支持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统筹推进、规范引导老龄产业发展,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组织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热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发展。
区经信局:支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产品,提供有关服务。推进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完善老年人产品标准和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推进质量管理、品牌建设。
区教育局:统筹推进老有所学。将敬老爱老孝老列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推进老年教育,完善老年教育网络。支持教育系统退休老师老有所为,为老年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区公安分局:联合区交通运输等部门统筹推进老年友好交通出行工作,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依法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侵犯老年人等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老年人开展自我保护及防诈骗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按程序支持人口管理信息共享应用,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管理效率。
区民政局:承担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具体牵头协调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规范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紧密结合。健全老年福利和优待制度,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机制,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留守等老年人工作机制。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资金,结合老龄化和财政收入增长,合理安排资金投入。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等支出结构,统筹开展综合性绩效分析。鼓励国有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养老项目,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将现有资产采取价格优惠、优先出租方式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
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统筹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依法延缓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依法维护符合条件的超龄就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支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更多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
区住建局:推进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无障碍社区建设,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未来社区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养老需求。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清查整改“四同步”未落实等问题。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客运场站内无障碍建设与改造,设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在交通枢纽为老年人设立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设置优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出行服务。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车站、渡口等人流密集场所为老年人设立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设置优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出行服务。
区文广旅体局:落实老年人在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优待政策,推动老年人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支持创作反映老年人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研发老年人旅游保险产品,推进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老年旅游文明服务管理,组织文化旅游防诈骗宣传,公布一批老年人放心的民宿、景点。支持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和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广优秀老年人健身项目,指导和推动各级老年体育组织发展。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与上级老龄委做好工作对接,争取对洞头创建老年友好城市的支持。统筹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健康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协调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健全老年人慢性病管理,提高健康体检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人和高龄老人。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康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建设,加快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依法开放,推进应用场景和养老数据跨部门协同。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民政等部门指导老年食堂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支持民政部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区统计局:协助区民政局构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及老年产业发展状况分析,每年抽样调查常住和户籍老年人口变化。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做好养老设施布局,落实养老设施用地,推进“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
区医保分局: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探索扩大试点范围。研究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执行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护理服务等标准。
区大数据中心: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数字化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打造老年人专题数据库,统筹养老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为老年人及其家庭创造线上线下同步便利的数字化改革成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