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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临港产业基地配套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示,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2月7日,公示期三十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编背景
《大门临港产业基地配套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2年11月报批实施,原规划按照大门镇区黄岙二期以北一体化建设思路编制,导致黄岙一期建设成熟区内防洪堤与道路交错布局,城市道路、近期项目难以实施。
2020年区政府提出大门鹿西一体化、大门黄岙新区建设,通过精致精美大门滨海城市新活力。镇区东侧近期新建的农业观光园与原控规规划结构、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等差异大,亟需启动片区规划修编。另外,大门镇政府近期实施的岙底公墓、燃气选址等项目与原规划偏差大,需要启动规划调整。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大门镇区,由现状镇区和镇区南侧的黄岙一期围垦用地组成,具体范围是由大门镇区自然山体和黄岙一期围垦堤围合形成的区域,用地面积为3.21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以居住、公共服务和旅游休闲功能为主的城镇综合片区,建设大门旅游休闲服务中心、临港产业生活配套中心和富有山海田园特色的宜居城镇。
三、规划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约320.87h㎡,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145.58h㎡,村庄建设用地约1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62㎡/人。
四、主要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共计160.58平方米,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0.05%。
城市建设用地共计145.58公顷,具体如下:
居住用地面积为66.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5.8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9.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3.2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3.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69%。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7.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5.50%。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0.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7.10%。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8.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65%。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5.00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干路为振兴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大门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翠峰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心赏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
规划支路为元嘉路、金紫路、泓澄路等。
六、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编前)
3、用地规划图(修编后)
现予以批前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2月7日,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示可登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dongt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56727251 ,057755895695)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