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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洞财农〔2023〕151号),由船主申请,经审查,拟发放温州市洞头区捕捞渔船更新(新型材料)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本批次捕捞渔船更新(新型材料)是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建造完工并取得船舶“四证”(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捕捞证书)。拟发放渔船共17艘,补助资金合计为121.29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如实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0577-59386762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